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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审计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5514/2023-00488 发文字号: 1
发文机构: 审计局 信息分类: 机关职能
概       述: 乌海市审计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成文日期: 2023-02-01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2-01 18:19:0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审计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2023-02-01 18:19:04 作者:审计局 来源:乌海审计局 浏览次数:

第一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乌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乌海市印发的《乌海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乌海市审计局是乌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中共乌海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乌海市审计局。接受乌海市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乌海市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乌海市审计工作规划、重要审计事项,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党中央和中央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乌海市委和乌海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协调审计协助有关事项等。负责处理乌海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乌海市审计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乌海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乌海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乌海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乌海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乌海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偶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定审计规范性文件和审计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设计建议。

(三)向乌海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乌海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乌海市市长提出年度乌海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乌海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乌海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乌海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乌海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暨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乌海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 、各区党委、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自治区、乌海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乌海市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乌海市委和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各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自治区、乌海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乌海市财政资金的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国家、自治区、乌海市投资和以国家、自治区、乌海市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乌海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乌海市所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乌海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乌海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乌海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出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乌海市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各区委和区政府共同领导各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各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各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各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各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完成乌海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乌海市、区两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第五条  乌海市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乌海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市审计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安全、保密、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拟定机关行政管理制度,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承担协管各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二)综合督查科:

负责全市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核、调整工作。负责全市审计项目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对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督查督办。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审计机关政务信息采集、审核、传递工作。

(三)法规审理科:

承担审计工作制度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对机关和下级审计机关审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开展普法工作。联系乌海市特约审计员。研究制定审计项目管理等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对乌海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项目等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对乌海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文书等进行审理。监督检查市、区两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者纠正市、区两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承担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全市审计机关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指导全市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四)财税金融税收审计科:

组织审计乌海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各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自治区和乌海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乌海市本级和系统税费征收管理情况,按照上级审计部门统一部署,审计乌海市本级税务部门(系统)及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乌海市直属国有金融机构和乌海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五)行政政法审计科:

组织审计国家、自治区、乌海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乌海市党政机关、政法机关以及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等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

(六)农业农村审计科:

组织审计乌海市农牧业、林业、水务、民族事务、扶贫、粮食、供销等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组织设计乌海市投资、以乌海市投资为主的重大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相关单位财务收支和工程审计。组织对自治区审计厅授权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八)政府投资审计科:

组织审计乌海市投资、以乌海市投资为主的公益性重大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相关单位财务收支和工程审计。

(九)社会保障审计科:

组织审计乌海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障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社会救助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

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和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和审计调查。

(十一)企业审计科:

组织审计乌海市直属国有企业和乌海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乌海市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组织审计乌海市直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乌海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乌海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十二)经济责任审计局:

组织对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以及各区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乌海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系会议有关工作。

第六条 乌海市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2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一名副局长兼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主任),总审计师1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18名(12正6副)。

通讯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海拉北路48号

邮政编码:0160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3137700

负责人姓名:王卫东

乌海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乌海市内部审计发展中心

乌海市内部审计发展中心,为乌海市审计局所属相当于正科

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全市内部审计发展研究和数据统计相关工作,参与编撰全市内部审计发展规划。

2.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提供支持服务。

3.承担内部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4.承担内部审计经验交流、理论研讨、评比等相关工作。

5.完成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 16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3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

通讯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海拉北路48号

邮政编码:0160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3137700

负责人姓名:王喆

二、乌海市审计事务中心

乌海市审计事务中心,为乌海市审计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市本级财政出资的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预算和决算的审核,以及对市本级政府有关投资项目招投标、合同、建设程序、绩效的审核与评价工作。

2.承担运用计算机技术为审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3.承担全市审计行业计算机审计研究,培训等相关工作。

4.完成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 13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0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

(三)、其他事项

1.乌海市内部审计管理中心(挂乌海市审计信息中心牌子)更名为乌海市内部审计发展中心。

2.乌海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紧紧围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办公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海拉北路48号

邮政编码:0160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313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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