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报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要求,现将乌海市审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乌海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3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持续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审计工作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推动审计成果运用更加权威高效,有力有效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召开专题会议1次,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按时向上级审计机关、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做到局长负总责、亲自抓,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法治建设工作有关事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紧紧围绕自治区审计厅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及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深入学习贯彻《审计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二、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乌海市审计局坚持依法审计,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规范审计行为,通过审计监督传递压力、推动落实,督促部门和公职人员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性。 一是扎实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以“五大任务”财力保障为着力点,重点关注本级财政对“五大任务”落实工作的财力保障、各部门落实“五大任务”工作开展情况、财政收入支出结构和强度、财政直达资金等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有力推动财政政策落地落实。二是持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以强化政府投资审计,推动重大项目规范管理、落地见效为目标,探索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重点项目全覆盖、监督审计全要素、绩效分析全周期的“三全精审”。三是深入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和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为切入点,对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我国北方重要安全生态屏障、信息化建设等重点任务开展审计。深入开展全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跟踪审计、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密切关注产业政策涉及的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助企纾困相关措施、节能减排等情况,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四是持续强化权力规范运行。以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经济工作部署审计为重点,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有力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今年,全市计划审计项目35个(上级审计机关统审项目13个),其中财政财务收支审计6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1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7个,固定资产(政府)投资审计8个,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3个,民生保障审计4个,重大政策审计3个,企业审计3个。截至目前,全市共计开展64个审计项目(在年初计划开展项目的基础上,陆续新增交办项目29个),其中:已完成41个审计项目,共发现258个问题,涉及问题金额29.26亿元;正在实施阶段项目23个。
(二)完善审计执法程序,提升审计公信力
一是严格执行《乌海市审计局审计项目现场管理办法》,加强审计现场管理,规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审计现场行为,明确审计组长、审计组主审、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职责。二是为规范审理工作,重新修订了《乌海市审计局审核复核审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并绘制了《乌海市审计局审核复核审理工作管理办法流程图》,在审理工作中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审计质量进行审查把关,保障审计程序及事实证据合法合规、准确恰当。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审计机关内部分级质量控制责任和风险意识。切实解决了审计项目执行中存在的质效不高、责任不清等问题,提升了审计项目执行效率。三是健全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持续加大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力度,真正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经济体检作用,推动被审计单位保质保量完成问题整改。四是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审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更新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平台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
(三)积极推动巡审联动,提升审计质效
制定完善《关于规范巡察与审计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的通知》。将掌管资金量大、下属单位多的部门作为“巡审”联动对象,加强与巡察机构的联合会商,将被审计单位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审计监督重点内容,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集中研判,协商治本措施,共同推动问题整改。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积极开展学法活动,加大审计人员学法力度
(二)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形式多样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审计干部学法意识,做到真学、真懂、真用,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业务素质,真正做到依法审计,不断提高审计执法水平,依法维护经济秩序;二是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煤炭法等与生态、能源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三是结合重大政策落实审计,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法律法规;四是结合乡村振兴审计,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五是结合民生保障专项审计,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乌海市审计局将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完整、准确、全面把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紧扣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扎实开展“经济体检”、“政治体检”,为乌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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