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乌海市审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2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在上半年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了1次。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业务工作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抓牢重点关键,做实依法审计,聚焦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来谋划工作,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召开了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严格落实《乌海市贯彻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向上级审计机关、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做到局长负总责、亲自抓,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法治建设工作有关事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紧紧围绕自治区审计厅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及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审计法》等法律法规。
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全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
乌海市审计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聚焦主责主业,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紧扣乌海市经济社会发展主题,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一是开展政策跟踪审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聚焦重点关键,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见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保驾护航。二是开展财政资金审计,全面客观反映预算执行总体情况,促进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及收支质量审计,全面促进经济安全和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揭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风险隐患。三是开展固定资产(政府)投资审计,加强对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审计监督,紧紧围绕重大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结算、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促进项目单位合法、有效地使用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四是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聚焦经济责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五是开展重点民生资金和乡村振兴审计,促进相关部门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保障适度、权责清晰、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相关部门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高资金、项目效益。2022年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年度计划实施47个审计项目,自治区审计厅及市委、市政府年内交办33个审计项目,现共计实施72个审计项目;截至目前,已全部开展,其中:已完成审计项目35个,实施阶段37个,发现问题金额39.09亿元,核减工程结算价款1.29亿元,核减比例5.37%;向纪委监委及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5件,移送金额420.81万元。
(二)完善审计执法程序,提升审计公信力。
一是完善《乌海市审计局审计项目现场管理办法》,加强审计现场管理,规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审计现场行为,明确审计组长、审计组主审、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职责。二是按照《乌海市审计局审核复核审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审理会议规程》等规定,严格执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未按规定进行审理的,不得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结果文书,严格执行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执法责任倒查问责制,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机制,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的原则,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审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更新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平台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
(三)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深化审计成果应用。
乌海市审计局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审计机关移送违纪违法线索(问题)管理办法》,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及时移送在审计项目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有效形成反腐倡廉合力。出台了《关于规范巡察与审计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工作意见》,加强了与市纪委监委、巡察办的沟通联系,建立了联动协调机制,及时移送在审计项目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有效形成反腐倡廉合力。严格按照《乌海市审计局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移送原则、移送事项标准和注意事项,规范了移送工作程序。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加强审计人员学法力度,积极开展学法活动。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的关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开展了宪法、民法典等普法宣传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宣传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三是学习贯彻新修订审计法、行政处罚法,组织开展新修订审计法、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活动,同时利用审计项目进点会、审计发现问题征求意见等环节,向被审计单位进行新修订审计法的宣传普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二)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审计干部学法意识,做到真学、真懂、真用,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业务素质,真正做到依法审计,不断提高审计执法水平,依法维护经济秩序;二是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电力法、节约能源法、煤炭法等与生态、能源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三是结合重大政策落实审计,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法律法规;四是结合乡村振兴审计,大力宣传耕地保护、土地承包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五是结合民生保障专项审计,大力宣传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乌海市审计局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自治区党委、市委部署上来,扛起政治责任,以更高站位推进法治工作,坚定不移将我局法治工作引向深入。按照审计工作职责、任务,始终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作为我局工作的基本准则,将依法行政贯穿日常各项工作之中,努力促进法治机关建设。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牢牢把握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保持客观公正的工作立场,积极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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