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许可证是收费单位合法收费的依据。收费管理部门应该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严格办理收费许可及收费许可证的年度检验,检查监督各执收单位收费行为。 摆摊设点占道费收费项目,已根据(乌党发[1998]15号)文件取消,但在对海区综合执法局审计中发现,2008年收费许可证中依然有摆摊设点占道费收费项目,该局并对人民公园早市市场收取了摆摊设点占道费。 因此,建议收费管理部门要严把收费许可关,要按照国家收费政策核定收费项目,对国家政策规定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在收费许可证年度检验时及时取消。 撰稿:魏成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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