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对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时发现,往来款项管理中存在许多不符合会计制度的问题。 一是挂账时间较长,有的甚至从1991年挂账至今。 二是核算内容繁杂,有专款结余、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应转入住房基金款项、应退给个人款项等。 三是往来款项余额较大。 多年来以上问题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一直没有得到及时清理,造成了对本单位或外单位的资金占用,同时,一些不合规的核算内容使得会计报表反映不实。发展下去,很容易成为滋生违规的土壤。 为此,审计建议:一、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单位往来款项的核算应严格按会计制度规定,每年进行清理,减少挂账;二、现行的单位报表只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往来款项的总余额,不填报明细项目,建议年终报表中别表单独列出往来款项的明细核算内容,以加强财务监督,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全面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 撰稿:孙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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