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审计监督与检察监督贯通协同意见
浙江省审计厅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检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意见》,对检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作出明确规定。明确协同的工作目标,双方要发挥专业优势,助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明确双方有关职能处室负责日常联络和具体业务的配合工作,并指导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审计部门积极开展协同工作。明确双方在履职过程中需要共享的资料信息,特别是与资源环境、国有财产、社会公共利益等与公益诉讼相关的业务信息。双方要及时移送和反馈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有关线索,并从提升监督质效出发,相互提供专业支持。
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
陕西省审计厅派出检查组赴咸阳、铜川、宝鸡3个市和所属6个县区,开展审计业务质量大检查。本次检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旨在通过检查发现问题,促进市县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防范审计风险,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通过召开现场座谈会、查阅文件资料和随机抽查审计机关2023年度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投资审计等项目档案的方式,重点关注贯彻落实署党组决策部署、审计法定职责权限履行、审计结论、审计程序等方面内容,并对如何坚持依法审计、加强审计项目全流程质量控制、落实基层减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难题和好的经验做法进行现场交流。
开展全省帮扶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甘肃省审计厅组织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对省农业农村厅等13个省直单位及全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和86个县区帮扶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此次审计锚定农业强省建设目标,重点关注帮扶项目资产政策落实、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帮扶项目资产运营绩效、帮扶项目资金使用安全4个方面。旨在通过审计助推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推动经营性资产安全高效运营、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出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
山东省青岛市出台《青岛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建立健全报告分送、结果会商、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检查反馈等审计结果运用工作机制。审计结果运用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注重实效、审用结合、惩防并举、协作配合、成果共享的主要原则;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要在审计结果运用中加强沟通配合,发挥审计结果在干部考核、任免、奖惩、日常监督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金融监管、财会监督、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中的参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机构编制、金融、人力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各自工作领域内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审计发现的相关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完善有关制度机制,防范化解风险,并于每年年底向审计机关书面反馈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审计机关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梳理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有关建议,形成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报告,提炼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形成专报,并以适当方式向巡察等有关部门提供审计结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查处与审计项目有关的问题和事项。
来源:相关审计机关
策划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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