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规定,经中共乌海市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批准,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1月18日起,对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庆远同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为加强群众监督,请单位和个人来信或来访反映情况。
审计组组长:魏成娥
审计组副组长:郝佳
审计组成员:郜博雅(主审)李敏 杨乐
王超凡
联系电话:3137719
15848358598(郝佳)
乌海市审计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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