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规定,经中共乌海市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批准,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 2023年10月9日起,对乌海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杨忠库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为加强群众监督,请单位和个人来信或来访反映情况。
审计组组长:白永耀
审计组副组长:杨旺林
审计组成员:王喆(主审) 闫哈斯 张晨雨
联系电话:3137722
13015096959(杨旺林)
乌海市审计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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