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内部审计协会会费交纳办法》和《乌海市内部审计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现将收取2009年度团体会员会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凡是2003年9月22日被批准为乌海市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团体会员单位均应按照本协会章程和会费交纳办法的规定,本着“取之于会,用之于会”的原则,及时足额交纳2009年度协会团体会员会费(后附团体会员单位名单),以便协会更好地开展各项活动。会费交纳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今年年底乌海市内部审计师协会将对会费收取情况进行全面通报。二、年度会费标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内部审计协会会费交纳办法》“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400元,中小型企业为600元,大型企事业为1000元”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物价局《关于社会团体收费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二款“团体会费:企业单位一般每年最多不超过800元;事业单位一般每年最多不超过400元。”的规定。结合《乌海市内部审计师协会章程》中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经市审计局审核同意,报请市民政局核准后,确定的会费标准是:企业800元,行政事业单位400元。三、各团体会员单位缴纳的团体付费可直接将款汇入乌海市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农行开设的账户或将款交至乌海市内部审计师协会秘书处(市审计局二楼审理科),联系电话:2049947、2033532。协会收到所缴纳的付费后,将开具由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会费收据。请按下列地址汇款:户 名:乌海市内部审计师协会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乌海市海拉北路支行账 号:05-69910104000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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