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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乌海市审计局机关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7日 作者: 来源:乌海审计局 浏览次数: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在5月23日主持召开的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审计署和自治区审计厅和我市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7年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两个方面内容。

   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绩 过去的一年,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乌海审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深入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局党组深入学习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安排部署“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等各项工作,切实把廉政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推动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

  (二)着力厚植理想信念,不断深化廉政教育。严格落实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内容,组织中心组学习17次,进一步坚定审计干部理想信念,提升审计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审计工作。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学习“两准则四条例”、召开全局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审计署违法违纪案例通报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案例通报等形式,引导审计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筑牢反腐防线,永保廉洁本色。

  (三)严格廉政制度执行,切实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和“集体决策末位表态”工作制度,由“一把手”对分管副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建立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民主监督、集体决策、公正公开”的工作机制。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审计主业,强化从严治审,认真研究审计队伍和机关管理中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风险防控制度机制。编印了《乌海市审计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汇编》,详细梳理了在审计监督权和人财物管理权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对风险点进行合理归并和风险评级,制定防控措施,明确责任到人。

  (四)大力推进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审计形象。深刻认识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在思想上不断深化认识,在工作中持续深化落实。

  (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形成廉洁从审氛围。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和审计各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制度,深入推行审委会议制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由领导班子和审计组共同研究处理方案,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法治化水平。自觉遵规守纪,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不断增强。

  (六)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廉政建设。2017年,共审计31个单位,提交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33篇,查出违规金额7.48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6.84亿元,核减投资额1640万元。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12件,移送处理金额2394万元。组织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和社会救助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等民生审计,揭露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揭示苗头性、风险性问题,整治“雁过拔毛式”贪腐现象,促进了政令畅通,维护了经济安全;关注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市,审计监督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政府正确领导和局党组狠抓落实的结果,也是全体审计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在回顾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与新时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工作还有较大差距,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需要进一步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论述学习还不够深入,对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文件精神还没有吃透,个别审计人员注重学习审计业务知识,对政治理论的学习还停留在表面,导致理论基础不扎实,思想认知不到位。 二是纪律作风还需进一步加强。八项规定出台之后,一些乱作为的现象基本杜绝了,但慢作为、不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干部习惯于矛盾上交、问题积压;有的干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工作作风不扎实,得过且过,推拖懒散,对自己要求不严格,廉洁意识淡薄,纪律执行不到位等等。 三是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提升。部分审计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业务,轻党建特别是廉政建设的思想还不同程度存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开展廉政谈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不够,导致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还不完全到位。

   二、扎实推动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18年,全市审计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党建工作的要求,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狠抓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在推进全市“五区”打造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出发,对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更好地担当起审计责任使命、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为推进新时代审计事业发展注入了思想和行动的强大力量。全市审计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拥护和扎实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努力开创新时代审计工作新局面。

  (二)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把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自觉融入到审计业务工作之中,与之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清单,详实做好工作台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要求贯穿到业务和日常管理的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全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以上;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全年对分管审计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检查不少于2次,向局党组报告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不少于2次,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真正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

  (三)夯实思想防线,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要将党规党纪教育有关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尊崇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性、主动性,严格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审计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丰富廉政文化形式和警示教育内容,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让审计机关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确保审计人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复杂多变的社会形势和大风大浪面前保持头脑清醒,做到党魂不丢、党性不变、初心不忘,提高廉政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传播正能量。深入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坚持“三个必谈”,即群众有反映时必谈、职务调整时必谈、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必谈。要分层级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制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审计组长开展廉政谈话全年至少1次并签字背书。通过谈话,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教育批评和帮助,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四)强化从严治审,着力打造审计铁军。要严格执行《乌海市审计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汇编》,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严管审计一线,严格执行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加强审理复核,强化对审计项目的廉政跟踪检查。要严格审计工作流程,围绕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报告、处理等关键环节,健全既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审计工作机制。要严控审计质量,落实审计质量责任制,分管领导、各审计组要坚定“查不出问题是失职,查出问题不处理是渎职”的工作理念,认真负责,确保审计问题查深查透。加强审计组建设,督促审计组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规定,做到依法廉洁从审。

  (五)坚持抓细抓常,锲而不舍强化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始终保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聚焦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聚焦脱贫攻坚,聚焦党内政治生活领域,紧盯“四风”新形式新表现新动向,不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巩固拓展“四风”整治成效。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自治区党委相关配套规定和我市落实措施,领导干部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坚持问题导向,从具体问题抓起,防止作风建设上“松松劲、歇歇脚”的倾向,要突出“常”、“长”二字,推动审计机关作风建设一以贯之、步步深入。

   (六)切实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反腐倡廉利剑作用。 一是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当前,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在审计工作中聚焦政策落实,聚焦转型升级,聚焦生态环保,聚焦风险隐患,聚焦民生改善,精准落实总书记提出的“三个扎实”重点任务,助力我市转型发展示范区、城乡融合先行区、生态环保攻坚区、投资贸易首选区、优教优医普惠区“五区”打造。 二是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要紧紧盯住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权力运行等重点环节,加强对公共资金分配、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领导干部经济权力运行的监督,严肃揭示重大违纪违法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防范和遏制腐败的建议,推动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为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积极发挥作用。 三是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三大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作为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工作来抓,按照市委、政府和自治区审计厅的安排部署,凝心聚力、群策群力,认真谋划好审计项目的方案、措施和进度,确保党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政府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在审计过程中,要重点揭示化解和防范重大风险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虚假和转嫁政府债务化解、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小官大贪和“雁过拔毛”式腐败、破坏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助推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 四是严肃揭示违法违纪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正风反腐坚决不手软,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无论是大腐败还是微腐败都要坚决打击。要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揭示问题,着力发现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聚焦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关键岗位,加强对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的审计监督,紧盯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不放松,一查到底。尤其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民生审计项目,更要加大揭示和查处力度,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并跟踪处理情况,为推动我市党风政风行风好转提供坚强有力的监督保障。 五是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审计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积极推动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败中的作用,要在揭示问题的基础上坚持查源头、查原因、查责任,促进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要敢于发现问题、揭露矛盾,更要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健全和完善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长效制度机制,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和公共权力运行,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反腐倡廉中的建设性作用。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丝毫不能放松。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以反腐倡廉工作的优异成绩,不断推动全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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