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审理科:
承担审计工作制度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对机关和下级审计机关审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开展普法工作。联系乌海市特约审计员。研究制定审计项目管理等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对乌海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项目等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对乌海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文书等进行审理。监督检查市、区两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者纠正市、区两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承担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全市审计机关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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